我國海關保稅加工監管模式包含“物理圍網”和“非物理圍網”兩種監管模式。
物理圍網,是指由海關對專門劃定區域內開展保稅加工業務實施封閉式管理。目前,主要適用于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監管的特殊區域企業開展加工貿易。在這種模式下,海關對保稅加工企業實行聯網監管,以企業為海關監管單元,以核查企業電子底賬作為海關監管的主要手段,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管理。
非物理圍網,是指海關針對經營企業的不同情況分別以電子化手冊和電子賬冊作為海關監管手段的管理模式。海關對以電子賬冊作為海關監管手段的保稅加工企業,以企業作為監管單元,實行聯網監管。海關對以電子化手冊作為海關監管手段的保稅加工企業,以保稅加工手冊作為監管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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